覃(qín)塘区(县)是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的一个市辖区,地理位置为东经108°58′48″~109°18′,北纬22°48′~23°25′12″,位于贵港市西北部,西靠全市的西南通道,北至古樟乡的元金村,南抵大岭乡的古平村,总面积约为1503平方公里。覃塘区1996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县级区,时称覃塘管理区,2003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县级行政区,辖10个乡镇,是“2005年度广西经济发展十佳县(市、区)”。截至2013年底,覃塘区辖6镇4乡145个行政村(社区)。分别是:覃塘镇、东龙镇、三里镇、黄练镇、石卡镇、五里镇、山北乡、樟木乡、蒙公乡、大岭乡。
覃塘保密协议
1.保密范围: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2.保密义务: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3.保密期限: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4.保密费用: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5.违约责任: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6.其他条款: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